死亡,「決定」與「被決定」。
一位部落格格主
grief_and_loss宣告她摯愛的弟弟,沒有遺書,沒有電話,沒有email,沒有留下任何訊息從世間消失了。
平日聽她低沈帶點哀怨的聲音朗讀還依稀記得的日本文學名著,我已將她視為親密的朋友。
原本想同其他人一樣,在留言欄表達安慰之意,未料此路不通,於是點進email me 寫信給她。
很快的,她回信給我,她說她會努力將自己脫離悲傷。
同一日,頭條新聞,1990年代發生在台灣的命案,蘇建和、劉秉郎及莊林勳三個年輕的生命先被以「結夥強盜、強姦、殺人」等罪名宣判死刑,三人一度因偵辦及審判過程有嚴重瑕疵被判無罪。2007年6月29日台灣高等法院又改判死刑。
有人自主選擇 「死亡」,有人的「死亡」 是被另一個XX決定(更貼切的說法:操弄),而不是理所當然的生-老病死。
CRY,表達人生的無奈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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